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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
转自:goodlawyer法律论坛 时间:2004-7-26 19:58:50
股东会决议


 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一事,决议如下:


1·   完全同意转让方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将其股份转让给受让方            ,转让股权的股份分别    %。


2·   转让后,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、协议等有关文件由新股东会作相应的修改。公司的经营范围、注册资本不变。


3·   同意转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公司开办以来至转让前的所有债权、债务及其他合理的费用。


4·   受让方支付股款后,按其出资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。


5·   本协议一式五份,一份报工商机关,有关各方各执一份。



      股东签字:


2004年6月1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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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军厂,执业律师15年,经验丰富,现为信诚(上海)律师事务所主任。    
地址:上海市延安西路1303号万众大厦8A  
电话:86-21- 62110181    62111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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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实名:公司法    合同法   股权转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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